学习《慈善法》之我解
——记《慈善法》实施一周年(李开友)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》已颁布实施一周年了,作为一名专职慈善工作者,在学习和贯彻慈善法一年时间里,根据实际工作的实践有颇多的收获和体会,就我个人学习与理解慈善法的一些心得体会分享给大家。
2016年3月16日,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》,并于2016年9月1日实施。慈善法的出台,是我国慈善事业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。
莎士比亚曾说:“慈善是高尚人格的真实标记。”一个人的高尚,正是基于平时的点滴善举。在当今时代,慈善捐赠数量的多少和参与的人数比,能反映出一个国家或一个区域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文明程度。在我国,慈善是对政府保障体制的重要补充力量。中国慈善行业历经近20年的发展历程,募捐总额已从0增长到2016年的1346亿多元(这不包括未列入统计范畴的企业、单位内部互助捐助以及民间未通过慈善机构的直接捐赠)。总的来看这个数量与其他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,仍然存在很大的差距。比如:美国2016年的慈善捐款达到3900亿美元,相当于25740亿元人民币,是我国慈善捐赠总数的19倍。中国慈善行业长期处于低迷状态,其原因是多方面的,一是经济发展和个人收入不高不平衡因素;二是公众之间存在慈善观念、慈善意识的差距,许多人都认为慈善捐赠是富人的“专利”,普通人都有“以善小而不为”的思想;三是制度和监管层面的缺陷,多年来慈善都“无法可依”,慈善行为乱象丛生,各自为阵。如:前几年曾经轰动一时的郭美美事件中,存在慈善款项遭挪用,救灾物质被摆着发霉等“丑闻”,民众对于中国的慈善机构也表现出前所未有的失望。
要改观这种局面就必须立法,通过法律手段来管理规范慈善事业。慈善法十年磨一剑终于诞生,是现实环境的迫切需要,也是改变慈善环境的制度保障。慈善法的正式出台实施,就是立足于“立法慈善”、“依法治善”、“以法兴善”。
法律是社会公器。慈善法是公益慈善、公益事业法,是推动整个社会公益事业前进的法律,慈善法要求人人遵守、人人有义务、人人有责任。
慈善法是我国建国以来的第一部慈善事业的法律,系统地规定基本的慈善法律制度,其内容包括:总则、慈善组织、慈善募捐、慈善捐赠、慈善信托、慈善财产、慈善服务、信息公开、促进措施、监督管理、法律责任、附则,共计十二章,一百一十二条。
慈善法是一部什么法?慈善法是一部慈善事业的基本法。系统规定基本的慈善法律制度,包括慈善概念、慈善机构、慈善政策等等;慈善法是一部慈善事业的促进法,明确规定国家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基本原则和具体措施;慈善法是一部慈善机构的组织法,系统规范慈善机构的登记、认定条件、认定机构、认定程序,慈善机构的章程和内部智力结构,慈善机构基本的行为准则等等;慈善法是慈善事业的保障法,慈善法明确了政府规范慈善行为的权力和界限,包括行政许可、行政确认、行政处罚以及行政、民事和司法的权利和责任等。慈善法涵概了以下几个方面的主要内容:
第一,尊重完全自愿的慈善行为,助推广大人民群众的慈善热情,广泛培育慈善意识,从法律层面规范慈善活动和慈善行为,促进慈善事业多元化和健康有序发展。慈善立法弘扬的是平等主体之间出于真诚友爱和关怀而做出的善举,而不是出于廉价的同情和怜悯。
第二,通过立法构建慈善法制框架,建立完善的慈善法律制度,去容纳健康的慈善理想、真诚的慈善努力、规范的慈善运作、自由的慈善行为和有效的慈善救助。有了这样的一个慈善法律框架,社会的慈善力量才有了依托。
第三,保障慈善机构的公益性,提升慈善机构的公信力。慈善机构作为公益性组织,其最为突出的特点是民间组织,担负公益使命,慈善法规定其享受优惠政策,汇集公共资源,赢得社会信誉。慈善法设定了具有针对性的具体制度和机制,来保障慈善机构能够沿着正确的法制轨道发展,绝不会让慈善机构成为权力的傀儡、金钱的奴隶,甚至沦为某些不法分子犯罪的工具。
第四,慈善法明确政府和社会在慈善事业发展中的关系、地位和权界。特别明确了各级政府在发展慈善事业、促进慈善组织发展、完善捐赠减免税政策等方面应当有哪些职责、使命和作为。
第五,慈善法倡导的是人人参与的全方位覆盖的大公益、大慈善格局。慈善法明确提出慈善捐赠主体是自然人、法人和其他组织。也就是说任何人或组织都可以,也有必要参与慈善公益活动。参与慈善的活动方式也是多方面的,一是捐款捐物;二是参加志愿服务;三是传播慈善思想、理念和文化;四是为慈善活动提供支持、帮助或给予方便等。慈善法在慈善活动范围上也作了更加广泛的扩展,从过去慈善活动单一的“扶贫济困”,扩展到扶老、救孤、恤病、助残、优抚;救助自然灾害、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;促进教育、科学、文化、卫生、体育等事业的发展;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,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;以及符合慈善法规定的其他公益活动。
慈善来源于民间、依靠民间、惠及民间。慈善事业目前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之一,即社会保险、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三个板块主要是依靠政府的力量,那么慈善的力量和责任主要是起补充作用,拾遗补缺,这是慈善立法的重要前提。慈善靠大众,而不是靠大款,有一种观点认为,慈善是用富人的钱为穷人服务,是杀富济贫。其实,域外慈善事业的发展历史表明,普通的社会公众才是慈善力量的真正源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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